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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石股份:以同一客户的不同应用场景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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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0 21: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前面,已经明确过,纵然在注册制的审核下,同业竞争问题仍旧是IPO审核的一个红线。当然,对于同业竞争的具体认定标准,还是有了很大的改变,比如:①现在,主要关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关联方的同业竞争情况,一般不再扩大到主要股东的范围;②对于亲属同业竞争的问题,一般也只关注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同业竞争问题,对于其他情形也不再明确禁止,只需要合理解释;③对于偶然的或者非常零星的同业竞争情形,只要不是持续发生且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构成IPO审核的红线。

2.当然,认定标准可以放宽,但是审核要求却是更加严格,从审核时间来看,目前要求在认定同业竞争问题上要实质重于形式,不能单纯看经营范围,且不能简单以产品的具体型号品种、经营区域、客户分类等简单的形式划分,来认定不属于同业竞争的情形。

3.为什么IPO审核中一直重点考虑和讨论同业竞争问题,核心还是在于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问题,以及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的情形,尤其是当客户和供应商还存在一定的重合的情况下。

4.在以前的IPO审核中,一般很难接受基于产品具体划分、应用场景不同、客户标准不同等因素认定的不属于同业竞争的情形。在认定同业竞争问题时,一般坚持的原则是:要把行业、业务和客户需求的圈子画的尽量大,在尽量大的范围里判断是否构成同业竞争,而不是强行把产业链切割或者客户需求切割的方式来认定属于完全不同的业务,因而不构成同业竞争。

5.关于本案例的一些问题,还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形的,具体在:①杰瑞股份是一家上市多年且业务发展不错的上市公司;②发行人是杰瑞股份2014年通过增资收购的一家公司,收购之前跟杰瑞股份没有任何的股权、业务、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的联系;③发行人IPO构成了分拆上市的情形,发行人通过论证与杰瑞股份的业务属于石油钻井平台不同的应用场景从而不构成同业竞争。

6.对于发行人关于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解释,小兵还是有一些疑问的,也不能真正解决大家的怀疑。更何况,发行人和杰瑞股份还存在供应商和客户重合的情形,关于供应商的问题,发行人完全可以通过后续的安排强行与杰瑞股份划清界限不再有重合。而对于客户的重合问题,那是行业发展的因素,重合可以理解,但是重合真的不会影响到业务合作和利益输送的问题吗?更何况,从发行人披露的产品和业务内容来看,两家公司真的会存在一些交叉,后续可能会有更多的交集。

7.当然,这个案例也有一些特殊的因素,有利于发行人去论证同业竞争的问题:①发行人是杰瑞股份外部收购的一个公司,而多数分拆上市的公司都是上市公司自己内部慢慢孵化的,这样必然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和交易,相比较发行人要清白干净的多;②中石油等企业有着明确的供应商准入体系,发行人的体系杰瑞股份不轻易进入,反之亦然,这样可能是形成了两个企业业务独立的天然屏障;③发行人的业务主要来自石油行业,具有好的发展前景,上市公司发展也不错,因而双方有独立发展谁也不会赚对方便宜的基础。

8.是不是因为审核政策对于分拆上市的鼓励和需求而形成了发行人的这个特殊局面小兵不得而知,不管怎样,发行人这个关于同业竞争的论证方式值得更深入的思考和总结。是不是能够复制参考,还需要时间考察!

关于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螺杆钻具、钻井泵及配件、钻井井口设备、钻井工程技术服务。杰瑞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从事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关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为石油天然气固井、压裂、完井的专用设备及油田地面工程建设、油田固井压裂技术服务等。

一、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合相关企业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主营业务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以及业务是否有替代性、竞争性、是否有利益冲突、是否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等,论证杰瑞股份是否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

1、历史沿革

根据杰瑞股份说明并经核查,杰瑞股份(包含其前身烟台杰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从事进口采矿配件的销售业务;2000年杰瑞股份从矿山领域进入了油田行业,开始从事油田进口配件的销售和设备的维修业务;2002年5月组建研发团队,开始石油装备(固井、压裂设备)的自主研发与制造;2004年杰瑞股份成立杰瑞石油装备,由杰瑞石油装备负责专门从事石油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06年杰瑞股份研制出首台压缩机组用于天然气集输增压,将装备制造板块从石油装备拓展到了天然气装备制造;2008年开始连续油管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08年美国杰瑞国际有限公司成立,开始进入了国际市场开拓阶段;2010年杰瑞股份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12年杰瑞股份参与了中石油在青海的气田项目,正式进入油气田工程建设领域;2015年,杰瑞股份成立了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固废处理、土壤修复、污泥处理和污水处理等环保服务及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同年,成立杰瑞华创科技有限公司,开拓先进农机市场;此外,杰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也于2015年成立,专门开展连续油管耗材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发行人前身德石有限系由中石化下属企业德州机械厂改制设立的,德州机械厂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已开始同中石油、中石化下属钻探、油田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自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从事螺杆钻具、套管头的生产销售业务并延续至今;德州机械厂自上世纪80年代起开始从事泥浆泵配件的生产、销售,发行人自2005年开始从事泥浆泵整机的生产、销售;发行人自2014年底开始从事钻井工程技术服务。

经核查,自2004年设立至2011年杰瑞股份对德石有限进行增资期间,发行人与杰瑞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在股权上并无任何关联。2011年杰瑞股份对德石有限进行增资,并在此后继续增持德石有限股权,在2014年实现对德石有限合并报表。在收购完成后,杰瑞股份并未对发行人的业务与其本身的业务进行整合,而是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发展主体,双方各自发展自身原有的业务,在具体业务经营上的联系较少。

除杰瑞股份及其下属其他企业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除与发行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外,其股权及业务沿革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主营产品或服务类型是油气田设备的企业在资产、人员、主营业务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主营产品或服务类型是油气田设备的企业资产、人员、业务、技术以及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使用的主要经营场所均系各自依法拥有,发行人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山东德州,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山东烟台、美国(目前仅为组装),双方不存在共用经营场所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各自独立地拥有经营活动所需的有关设施、设备等,合法拥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专利权、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等,不存在共用设施、设备以及专利权、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

(2)人员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组织机构相互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各自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并配备了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人员,双方不存在共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人员的情况。

(3)业务经营

1)产品和服务的具体特点

发行人主要生产石油钻井专用工具及设备,主要产品包括螺杆钻具、套管头、泥浆泵等,该等产品主要应用于井口以下部分的钻井阶段;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主营产品及服务类型是油气田设备的相关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固井设备、压裂设备、连续油管设备、油气工程设备及相关配件,主要应用于井口以下部分的固井、完井、修井、增采等阶段以及井口以上部分的分离、净化及集运输送等地面生产服务阶段。双方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功能定位、工艺技术均存在较大差异。

2)商标、商号

在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领域,发行人经过长期的积累已经形成了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广泛的市场认可,发行人不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商标、商号等开展业务,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过程中也未使用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商标、商号。

3)客户、供应商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螺杆钻具、套管头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无缝钢管、锻钢、锻件等,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为无缝钢管、锻件、锻钢、无磁圆钢及相关配件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生产企业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为汽车底盘、发动机、变速箱、压缩机、锻件及相关配件等的生产企业,但生产主要产品压裂设备、固井设备、连续油管设备的部分部件如柱塞泵、注入头、高压管件等由该等企业自产,上述部件也会使用锻钢、锻件作为原材料。锻钢、锻件系油气田相关设备及配件常用的通用原材料,报告期内双方仅有1名主要的供应商山东华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存在重合,其他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合的情况。发行人向山东华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锻件(主要为井口类毛坯)主要用于套管头的生产,杰瑞石油装备向山东华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锻件、锻钢主要用于高压管件、井控设备的生产,双方采购产品的最终用途不同。上述原材料均是由发行人与上述企业各自独立采购并使用,不存在共用的情况。

国内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集中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其下属单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功能及最终用途不同,但由于均服务于石油、天然气钻采领域,都不可避免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其下属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企业的主要客户存在重合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企业共有13个法人主体层面的重合客户,该等重合客户均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其下属企业。虽然存在上述重合客户,但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企业向该等重合客户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同,不存在竞争关系。另外,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企业对上述重合客户的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进行。在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其下属单位销售产品时,通常只有获得相应的供应商准入许可才具备投标资格,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企业不具有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其下属单位的供应商准入许可,因此通常也无法参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发行人主要客户关于上述产品及服务的招投标,因此双方虽然存在部分重合客户,但在对该等客户的销售方面不存在竞争关系。

(4)是否有替代性、竞争性、是否有利益冲突、是否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螺杆钻具、套管头、泥浆泵等钻井工具及设备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固井、压裂、连续油管设备以及油气工程设备的功能及应用领域不同,生产工艺及技术也存在较大不同,相互之间存在较高的行业壁垒,在可预见的范围内不存在相互替代的可能性,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双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如前文所述,虽然发行人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企业存在共同客户的情况,从整个石油钻采设备市场角度而言,存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的情况,但由于双方产品和服务的应用领域、功能定位、工艺技术存在较大不同,发行人生产的主要产品主要用于钻井作业,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油气田设备企业的主要产品主要用于固井、完井、修井作业等,无法以一方的产品和服务代替另一方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双方的主要产品和服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除杰瑞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生产或销售油田专用设备的情形,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在判断上述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时,发行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通过比较发行人与上述企业的实际从事的业务和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存在简单依据经营范围,或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服务、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结合目前自身业务和关联方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未来对于相关资产、业务的安排,以及避免上市后出现同业竞争的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生产、销售石油钻井专用工具及设备的情形

报告期内杰瑞股份下属其他企业存在零星生产或销售石油钻井专用工具及设备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杰瑞环球发展有限公司系全球性的贸易公司,其主要在境内采购产品向境外客户销售,上述销售螺杆钻具、套管头、泥浆泵配件系根据境外客户的需求在境内进行采购并销往境外,但该等销售均为偶发性的销售,上述2020年销售的螺杆钻具系采购自发行人。报告期内杰瑞环球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螺杆钻具、套管头、泥浆泵配件的金额很小,发行人与杰瑞环球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自身不生产螺杆钻具,其报告期内销售的螺杆钻具均是采购自其他供应商,且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型号和功能定位存在较大差别,该等螺杆钻具主要为连续油管设备的配套工具,用于完井、修井、增采作业。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螺杆钻具主要系根据客户的要求在销售连续油管设备时配套提供相应的螺杆钻具,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很小。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获取发行人主要产品相关业务订单的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杰瑞股份已出具承诺,承诺杰瑞股份及其下属除发行人之外的子公司将不会销售或提供螺杆钻具、套管头、泥浆泵等与德石股份生产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贸易或与公司其他产品配套销售等;杰瑞股份及其下属除发行人之外的子公司在日常业务经营中如以自用为目的需少量采购与发行人生产的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杰瑞股份及其下属除发行人之外的子公司将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生产厂商中通过比较价格、质量等因素择优选择,如果杰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选择发行人作为供应商,双方将按照市场价格以及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杰瑞股份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发行人进行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杰瑞石油装备采购2台钻机。根据发行人、杰瑞股份确认,钻机既非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也非发行人的主营产品。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压裂设备、固井设备及连续油管设备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钻机业务的销售收入占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极低。发行人报告期共销售过3台钻机,其中2台为向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另外1台系发行人自己生产。发行人自身不具备生产钻机的核心技术及能力,其生产钻机主要系采购其他钻机厂商的产品进行组装调试。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钻机的收入及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的比例较低,具体如下:
1.png
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钻机的原因为中标了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撬装钻机采购项目,该等销售具有偶发性,发行人在钻机业务方面不存在稳定客户,且该项业务毛利占比低,对发行人利润影响较小,发行人已承诺不再从事钻机生产业务。因此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生产、销售与发行人相同产品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过程、核查方式、核查依据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对未来相关资产、业务作出安排,同时采取了未来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上述安排、措施可有效避免未来生产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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