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易封 发表于 2022-10-1 11:04:12

权益投资类债券方案介绍【注册制】

本帖最后由 理易封 于 2022-10-1 11:05 编辑

前言:权益出资型票据为交易商协会市场发行等同于交易所发行的并购债,除了发行市场有所不同,资金用途类型基本相似,也算是一类创新型融资工具,不过从市场容量、规模和市场交易活跃度来看,交易商协会的投资者更为丰富,交易更为活跃。对发行人和承销商还是很有帮助的。本文设计方案与交易素材取之jrweike.com(金融微课)撰稿之初也搜索了百度及其它相关官网,在此仅供各位朋友学习交流,有不尽之处还望斧正。

一、权益投资类债券

(一)权益出资型票据

1、权益出资型票据概念

权益出资型票据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权益投资(包括获得控制型、增强控制型、共同控制型、参股型股权投资以及基金出资等相关投资类型),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2、募集资金用途
2020年12月31日,交易商协会在之前公布的并购型票据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升级,正式公布《权益出资型票据信息披露表》(以下简称“披露表”),明确权益出资型票据的募集资金用途可以用于权益出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基金出资),突破了之前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投资的用途范围。
(1)权益出资比例
募集资金用于权益出资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拟出资总额的60%(国家重大战略除外);募集资金通过增资、注资等方式最终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不超过公司拟出资本金总额的50%。
(2)募集资金管理
募集资金可置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之日起一年以内,公司用于权益投资的自有资金投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或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
(3)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发行文件约定募集资金涉及权益投资的,存续期可以变更该领域用途,但变更后该领域用途涉及金额不得超过发行文件约定的该领域用途金额。发行文件约定募集资金不涉及权益投资的,不得在存续期变更为权益投资。
3、主体资格要求
权益出资型票据适合有产业整合、资源配置优化等需求的发行人。目前,交易商协会对于发行主体资质及其财务指标按照常规债务融资工具标准判断,无特殊要求。
4、关注要点

(1)期限匹配要求
原则上注册发行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匹配权益投资的中长期属性,降低期限错配风险,提升企业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并购贷款,可适当发行短期限产品,拟偿还的银行并购贷款到期日应早于短期限产品的到期日。

(2)基金出资要求
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注册时拟投资基金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登记备案相关手续。若需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应在发行前完成相关登记工作。
(3)信息披露要求
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一是需披露股权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可隐去具体名称等身份信息)、公司与标的之间的持股关系、股权投资运营实体情况、股权投资所处阶段等。二是需披露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并购贷款,需披露并购贷款的具体情况;若用于直接支付控制型并购价款或偿还并购类信托等间接方式支付并购价款,需披露后续整合计划和发展战略规划及并购后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等;若用于子公司增资,需披露进一步增强控制权的目的、定价的合理性、增资的具体用途等;若用于参股投资,需披露投资标的过往及预期分红情况、控制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退出方式等。
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需披露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基金类型及相关认定情况、基金备案情况、各方认缴金额及出资比例、资金到位情况、基金投向、投资流程、投资方式、风控措施、已投项目情况、基金存续期、退出方式等)和基金管理人相关情况,并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合规性进行公开承诺。
二、创新创业公司债

1、创新创业公司债概念
创新创业公司债(简称“双创公司债”)是指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公司或创业投资公司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以重点支持创新创业型企业为主要目标。
2、募集资金用途

双创公司债的募集资金应至少有70%直接或间接用于支持符合创业创新性的标的项目,包括用于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出资、双创孵化园区建设等,也可置换3个月以内的双创投资;余下不超过30%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公司补流等其他用途。
双创公司债不要求公司对被投资标的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即不要求并表,属于支持双创产业即可,但募集资金的最终投向须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公司,不能投资于上市公司、禁止明股实债。
3、主体资格要求
可申请发行双创公司债的主体有两类:一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者具有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的中小型公司(需根据规范性文件就公司创新创业特征作专项披露);二是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创 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登记备案并年检合格,向创新创业企业进行股 权投资的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企业。
重点支持以下两类主体:一是注册或主要经营地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内的公司;二是已纳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公司。
近期,监管机构大力推进双创公司债,发行主体已放开到产业类企业、国有经营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园区建设类企业(双创孵化园区)等主体及债项 评级 AA+及以上的主体。
4、关注要点(1)审核机制
双创公司债的受理及审核设立专项机制,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
(2)支持设置转股条款

非公开发行的双创公司债可以附可转换成股份的条款,但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后,发行人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三、科技创新公司债

1、科技创新公司债概念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为今年首要任务,在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的情势下,科技创新债应运而生。
科技创新公司债(简称“科创债”)是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投资具备科创属性标的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属于双创公司债的一种。
2、发行要求

科创债的发行、交易及信息披露均需遵循双创公司债现有制度框架。因此,发行科创债需满足双创债的发行要求且同时具备科创属性,应聚焦于科技创新、瞄准科技前沿领域,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 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权益出资型票据融资方案


品种规模发行方式期限主体评级/债项评级利率区间(%)募集资金用途
权益出资型票据30亿不超过5年期公开发行AAA/AAA3.50-4.20用于贵公司的股权投资、基金出资、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数据来源:wind资讯
1、发行规模
目前,贵公司已发行的定向工具存量规模为80亿。结合贵公司目前的存量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和实际资金需求,建议本次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权益出资型票据。最终发行规模依据实际项目情况确定。
2、发行期限
根据《表格体系》要求,企业原则上应发行中长期限的权益出资型票据,以降低期限错配风险。同时,结合发行成本和贵公司实际融资需求的考虑,我司建议选择不超过5年期的发行期限。贵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项目情况等,通过设置含权品种灵活调整发行期限。
3、评级与增信
贵公司公开市场主体评级为AAA,预计本次权益出资型票据评级为AAA级,无需外部增信措施。
4、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贵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本次权益出资型票据的募集资金建议用于相关项目的股权投资或权益型基金出资,也可以根据贵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宜发展集团承担宜宾市重大产业升级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重任,有着较高的权益投资需求,如下属凯翼汽车相关的新能源产业链、智能终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相关产业的权益投资,进一步助力宜宾市整体的产业布局。
5、券商申报文件与案例
由于版权原因这里就不贴出债券全套申报文件,有需要的可去金融微课官网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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