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力猿 发表于 2022-10-1 12:49:49

公募REITs方案建议

公募REITs方案建议

前言:改变资本市场融资产品的结构,REITs在国内资本市场是一个新的产品,但在境外早已经是一个成熟的产品,本文根据jrweike.com 金融微课的ABS项目工作底稿的资料对公募REITs的交易结构及融资方案进行了分析总结,如撰写得欠妥之处还望斧正。如有不同见解的可下方留言,我将根据金融微课上的全套申报文件进行持续分析更新,要多了解的同学可以持续关注。



(数据来源:www.jrweike.com 金融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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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募REITs政策解读——政策要点
项目申报:
省级发改委出具专项意见 → 国家发改委推荐至证监会 → 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审查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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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行业
1、交通基础设施。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
2、能源基础设施。风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特高压输电项目,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分布式冷热电项目。
3、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以及停车场项目。
4、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5、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6、园区基础设施。位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与省级开发区(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发布名单为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国家发改委公布名单为准)的研发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园区基础设施。
7、新型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类、人工智能项目,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
8、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9、其他。(1)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水利设施;(2)自然文化遗产(以《世界遗产名录》为准)、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等具有较好收益的旅游基础设施。
不含住宅、商业用地,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

2、公募REITs政策解读——基础设施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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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募REITs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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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募REITs发售并设立:
公募REITs按照基金合同募集、设立并完成备案。原始权益人认购公募基金份额不得低于20%,5年内限售。
(2)、专项计划设立:
公募REITs认购专项计划全部份额,公募基金完成投资。
(3)、受让股权并发放股东借款:
专项计划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完成股权变更;按照股东借款协议发放股东借款。
(4)、运营管理
公募基金管理人委托运营公司运营项目公司及基础设施资产。

4、公募REITs设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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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募REITs重点关注问题
(1)募集规模:募集规模需根据项目净现金流确定,假设前提为:未来三年现金流分派率不低于4%,现金流分派率=当期基金分红/期初发行规模。可用金额=募集规模 - 税费 - 自持(不少于20%)。
(2)资金用途:偿还部分负债(如有)后的剩余资金,需投入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3)外部借款:公募基金规则规定总资产不能超过净资产的140%,因此,按照10亿募集规模测算,外部借款不能超过4亿,且募集资金用途限于日常运营、维修改造、项目收购等。
(4)是否并表:自持一定比例(不低于34%,具体比例需视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以上,有可能实现并表;否则,可视为出表融资。
(5)资金期限:对于原始权益人而言,出让股权获取的资金无使用期限,为自有资金。
(6)申报时间:约半年到一年(首批较慢、后续会加快)。需先进入国家发改委试点项目库,经正式申报后由国家发改委推荐至证监会,再通过证监会审核。
(7)增信措施:无需原始权益人及关联方提供任何增信措施。

6、公募REITs与其他债项融资工具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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