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寸 发表于 2022-10-7 11:00:48

现场督导后撤回申请,券商及签字会计师依然收到监管函

本帖最后由 大寸 于 2022-10-7 11:03 编辑

2022年3月24日,深交所官网分别披露了对一家保荐机构及两名签字会计师的监管函,深交所所出具的两则监管函均与广东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真美股份”)创业板IPO相关,文件指出,深交所在现场督导中发现万和证券、签字会计师廖朝理、纪耀钿在IPO项目执行过程存在违规行为,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2020年9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真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历三轮问询后,真美股份于2021年8月23日主动撤回上市申请,8月30日被深交所宣布终止审核。

真美股份的主营业务为肉类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肉脯、肉丸、肉肠、肉松及其他休闲食品。

一、对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

(一)未充分关注发行人部分产成品返工导致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的情形

本所在审核中对发行人成本结转是否准确事项进行了问询。你公司核查后回复称,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和原材料的记录与财务数据中原料出库和产成品入库记录相匹配,成本核算完整、准确。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存在将部分产成品返工重新进入生产线的情形,并按照一定比例还原为各原辅料,导致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你公司对此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二)未充分关注发行人领料单信息缺失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发行人产品追溯方面,对原料肉与原辅料编制进货批号,对同一布产时间批次产品编制生产批号,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追溯。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领料单信息缺失,无法追溯每个供应商、每批次原料肉对应的生产耗用情况,无法准确核查期末存货库龄信息。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你公司未充分关注发行人领料单信息缺失情形,相关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对发行人采购业务相关内部控制核查不到位,未充分关注发行人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的异常情形

(一)未充分关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缺陷

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你公司未对发行人供应商送货单据缺失、采购合同管理缺陷等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一是发行人供应商送货单据缺失。发行人仓库管理内部规定,供应商送货后将送货单交由仓管员对物料进行核对。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保荐工作底稿中未见对送货单的核查记录,发行人供应商送货单据缺失,无法提供给督导组。二是发行人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缺陷。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湖南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长盛)、深圳市万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通)签订的采购合同中,各存在2对合同编号与日期一致但采购内容不一致的情形。发行人与深圳万通的采购业务中,大量采购发票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和到货日,2017年至2019年涉及的金额为2,061.09万元、200.59万元、274.81万元。

(二)对发行人供应商相关情况核查不充分

本所在审核中多次对发行人采购业务和供应商相关情况进行了问询。你公司核查后回复称发行人与供应商不存在无业务背景的异常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与湖南长盛、深圳万通等供应商之间存在持续大额预付款、盘点账实不符、供应商与发行人分公司联系方式地址相同等异常情形,你公司未能对此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现场督导中也未能提供合理解释。

关于湖南长盛。湖南长盛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发行人2017年至2020年各期末对湖南长盛均存在大额预付款,其中,2018年发行人向湖南长盛转账金额较其当年采购金额高出847万元。二是报告期内发行人借用供应商重庆丰都光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丰都)的仓库,异地存放向湖南长盛采购的冷冻原料肉。经查看保荐工作底稿,你公司对此实施了监盘程序,核查认为账实相符。本所现场督导发现,盘点照片显示湖南长盛异地仓库原料肉的包装为重庆丰都,且未能提供寄存租赁合同、运输单据等证明异地存放的相关材料。三是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湖南长盛联系电话、邮箱与发行人韶山分公司的电话、邮箱一致。

关于深圳万通。深圳万通为发行人2017年、2018年第一大供应商。本所现场督导发现,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深圳万通存在大额预付款情况,在2017年7月未签订采购订单、无原料肉入库,8月仅签订小部分订单情况下,仍持续向深圳万通转账。关于重庆丰都。重庆丰都于2020年一季度成为发行人新增供应商后,发行人即向其采购225.13万元原料肉,并持续向其转账,全年共计1,602.68万元,2020年期末预付余额为655.18万元。

三、未审慎核查发行人在建工程、实际控制人与施工方关键人员的资金往来

(一)未审慎核查实际控制人与施工方的资金往来

本所在审核中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银行流水的资金流向及用途、是否存在利益安排等进行了问询。你公司核查后回复称已核查发行人相关方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工程施工方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并列表披露了资金往来情况。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沛锐于2020年1月、7月向施工方潮州市潮安区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达建筑)对接人转账600万元、400万元,相关情况未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如实披露,现场督导中也未对此提供合理解释。

(二)对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向施工方付款进度持续超过实际工程进度未保持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沙溪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方为鹏达建筑、潮州市潮安区东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建筑)。本所在审核中问询了对发行人在建工程进度等核查情况。你公司回复称已执行相关核查程序,包括了解沙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情况、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况,现场查看了工程项目并核实了项目工期安排和进展。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向施工方鹏达建筑、东诚建筑付款进度持续超过实际工程进度,在相关土建工程完工进度为8%、15%时,发行人向东诚建筑、鹏达建筑分别支付2,280万元、4,115万元,占相关工程预算金额的比例为82%、34%;装修工程尚未开工,发行人已向东诚建筑预付1,458万元,占比为53%。你公司未对发行人向施工方付款进度持续超过实际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现场督导中也未提供合理解释。

四、对发行人现金收款销售收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本所在审核中多次问询对发行人现金收款的核查情况,你公司均回复称发行人现金收款真实来源于相关客户,相关销售收入真实、准确。经查看保荐工作底稿,报告期内发行人韶山地区4家经销商客户多次在同一天向韶山分公司汇缴货款,缴款单回单显示缴存时间在十分钟之内且银行操作员为同一人,金额合计1,542.8万元。潮汕地区3家位于不同城市的客户多次于同一天相近时间、同一银行网点以现金方式缴款,金额合计328万元。相关客户函证底稿显示,4家韶山客户回函快递单单号、时间均接近且为同一快递员收件。你公司未对发行人现金收款销售收入的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万和证券作为项目保荐人,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发行人成本核算、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及供应商、资金流水、在建工程、销售收入等进行充分核查,对上述方面存在的多项异常情形未能保持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核查意见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决定对万和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万和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万和证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人职责,督促保荐代表人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对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

(一)未充分关注发行人部分产成品返工导致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的情形

本所在审核中对发行人成本结转是否准确事项进行了问询。你们核查后回复称,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和原材料的记录与财务数据中原料出库和产成品入库记录相匹配,成本核算完整、准确。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存在将部分产成品返工重新进入生产线的情形,并按照一定比例还原为各原辅料,导致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你们对此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二)未充分关注发行人领料单信息缺失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发行人产品追溯方面,对原料肉与原辅料编制进货批号,对同一布产时间批次产品编制生产批号,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追溯。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领料单信息缺失,无法追溯每个供应商、每批次原料肉对应的生产耗用情况,无法准确核查期末存货库龄信息。你们未充分关注发行人领料单信息缺失情形,相关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对发行人采购业务相关内部控制核查不到位,未充分关注发行人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的异常情形

(一)未充分关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缺陷

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你们未对发行人采购合同管理缺陷等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湖南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长盛)、深圳市万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通)签订的采购合同中,各存在2对合同编号与日期一致但采购内容不一致的情形。发行人与深圳万通的采购业务中,大量采购发票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和到货日,2017年至2019年涉及的金额为2,061.09万元、200.59万元、274.81万元。

(二)对发行人供应商相关情况核查不充分

本所在审核中多次对发行人采购业务和供应商相关情况进行了问询。你们核查后回复称发行人与供应商不存在无业务背景的异常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与湖南长盛、深圳万通等供应商之间存在持续大额预付款、原料肉异地存储异常、供应商与发行人分公司联系方式地址相同等异常情形,你们未能对此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并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审慎核查。

关于湖南长盛。湖南长盛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发行人2017年至2020年各期末对湖南长盛均存在大额预付款,其中,2018年发行人向湖南长盛转账金额较其当年采购金额高出847万元。二是报告期内发行人借用供应商重庆丰都光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丰都)的仓库,异地存放向湖南长盛采购的冷冻原料肉,但未能提供寄存租赁合同、运输单据等证明异地存放的相关材料。三是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湖南长盛联系电话、邮箱与发行人韶山分公司的电话、邮箱一致。

关于深圳万通。深圳万通为发行人2017年、2018年第一大供应商。本所现场督导发现,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深圳万通存在大额预付款情况,在2017年7月未签订采购订单、无原料肉入库,8月仅签订小部分订单情况下,仍持续向深圳万通转账。关于重庆丰都。重庆丰都于2020年一季度成为发行人新增供应商后,发行人即向其采购225.13万元原料肉,并持续向其转账,全年共计1,602.68万元,2020年期末预付余额为655.18万元。

三、未审慎核查发行人在建工程、实际控制人与施工方关键人员的资金往来

(一)未审慎核查实际控制人与施工方的资金往来

本所在审核中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银行流水的资金流向及用途、是否存在利益安排等进行了问询。你们核查后回复称已核查发行人相关方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工程施工方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并列表披露了资金往来情况。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沛锐于2020年1月、7月向施工方潮州市潮安区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达建筑)对接人转账600万元、400万元,相关情况未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如实披露,并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审慎核查。

(二)对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向施工方付款进度持续超过实际工程进度未保持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沙溪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方为鹏达建筑、潮州市潮安区东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建筑)。本所在审核中问询了对发行人在建工程进度等核查情况。你们回复称已执行相关核查程序,包括了解沙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情况、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况,现场查看了工程项目并核实了项目工期安排和进展。本所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向施工方鹏达建筑、东诚建筑付款进度持续超过实际工程进度,在相关土建工程完工进度为8%、15%时,发行人向东诚建筑、鹏达建筑分别支付2,280万元、4,115万元,占相关工程预算金额的比例为82%、34%;装修工程尚未开工,发行人已向东诚建筑预付1,458万元,占比为53%。你们未对发行人向施工方付款进度持续超过实际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审慎核查。

四、对发行人现金收款销售收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本所在审核中多次问询对发行人现金收款的核查情况,你们均回复称发行人现金收款真实来源于相关客户,相关销售收入真实、准确。经查看会计师关于发行人现金收款的核查底稿,报告期内发行人韶山地区4家经销商客户多次在同一天向韶山分公司汇缴货款,缴款单回单显示缴存时间在十分钟之内且银行操作员为同一人,金额合计1,542.8万元。经查看会计师的函证底稿,韶山地区3家客户的询证函回函寄件人为发行人办公室管理人员,回函地址为湖南长盛。你们未对发行人现金收款销售收入的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廖朝理、纪耀钿作为项目签字会计师,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等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发行人成本核算、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及供应商、资金流水、在建工程、销售收入等异常情形履行特别注意义务,保持职业合理怀疑并进行审慎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核查意见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廖朝理、纪耀钿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廖朝理、纪耀钿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会计师执业准则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2:关于创业板定位。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肉类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肉脯、肉丸、肉肠、肉松及其他休闲食品。

(2)发行人51岁以上员工103人,占比18.56 %;高中及以下学历员工454人,占比81.80%;生产人员394人,占比70.99%。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平均收入水平低于同期广东省城镇制造业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潮州市制造业企业在岗职工人平均工资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工资。

(3)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煌上煌、海欣食品、盐津铺子等。

请发行人:

(1)结合经营模式、主要产品构成、技术水平、研发费用、成长性、员工学历、同行业可比公司等因素,分析说明是否具有“三创四新”特征,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2)结合薪酬水平、年龄构成、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等因素,补充说明离职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刻意压低员工薪酬的情形,是否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按潮州市制造业企业在岗职工人平均工资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工资模拟测算提高员工薪酬待遇对利润的影响;在册员工是否真实在岗工作;

(3)结合产品构成、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生产模式、生产销售人员占比等因素,补充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是否准确;如是,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发行人竞争优劣势及行业地位;

(4)分析说明主要产品的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比较分析与其他地区肉脯生产企业的竞争优劣势,与主要ODM客户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是否具备开拓其他ODM客户的能力。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经营模式、主要产品构成、技术水平、研发费用、成长性、员工学历、同行业可比公司等因素,分析说明是否具有“三创四新”特征,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一)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创新、创造和创意具体体现在如何将消费者日常在自家厨房、餐厅吃到的美味肉类食物转变为具备即食、便携、可长期保存等特性的预包装食品。将肉类食物转变预包装食品的难点在于:自家厨房、餐厅吃到的美味肉类食物的形状、风味、原材料各不相同,其质量、口感和口味也不稳定;而预包装食品则要求规模化工业生产,安全、质量、口感和口味需要稳定可靠,并且在原材料经过高温、高压等工业化处理后,产品的风味、口感、口味能够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

除此之外,肉类休闲食品作为工业化产品,既要风味、口感、口味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还要价格适中满足广大不同收入阶层消费者的消费升级追求。

因此,公司创新、创造和创意又主要体现在产品研发与生产研发两个方面。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已取得22项发明专利,涵盖多种不同产品品类的制作方法及配方,体现对产品的创造与创意性;在生产研发方面,公司已取得13项实用新型专利与2项外观设计专利,体现对生产工艺改良的创新性。此外,公司还自主研发有组织蛋白制造技术、筋膜分离机、高温热泵技术等非专利核心技术,以及基于产品与生产研发所累积的对现有产品的配方改良技术,在降本增效、提高生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提高产品多样性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公司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经营模式
真美股份是一家肉类休闲食品ODM服务商,凭借优秀的研发能力与稳定的供应能力,为中国众多知名休闲食品零售商研发、生产符合终端消费者美味、健康和营养需求的产品。

肉类休闲食品ODM是指由公司负责产品设计、生产与原材料采购,而品牌方只负责销售。中国休闲食品产业本土化于21世纪初才起步,大部分肉类休闲食品生产企业的经营模式从传统家庭零食小作坊转变为自动化休闲食品厂商的时间不长。目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以打造自有品牌注重销售或自有品牌与自主生产并重为主,而同行业可比非上市公司中虽然有肉类休闲食品ODM公司但相较于公司普遍规模较小且品类较少。

肉类休闲食品ODM是中国休闲食品生产与销售进一步分化的标志,公司的肉类休闲食品ODM服务具有一定模式创新与业态创新特征。

2、主要产品构成


公司产品授权发明专利产品品类
真美股份22肉脯431种、肉丸80种、肉肠42种、肉松7种
煌上煌2鲜货、气调货、包装产品三大系列形成了二百多个SKU的产品组合
海欣食品16速冻鱼肉制品及肉制品、常温休闲食品、速冻米面制品、速冻菜肴制品
盐津铺子3咸味休闲零食(深海零食、休闲豆制品、蜜饯炒货、休闲素食、休闲肉鱼产品等)和“憨豆先生”系列休闲烘焙点心产品(蛋糕、面包、薯片、沙琪玛、果冻布丁、糖果巧克力饼干等)
立高食品4奶油、水果制品、酱料和冷冻烘焙食品的品规超过650种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2020年年报及互联网公开信息检索

公司掌握加工技术的肉类原材料主要有冻猪肉、冻牛肉、冻鱼糜和冻鸡肉等,而掌握加工技术的产品形态主要有肉脯、肉肠、肉丸、肉松、肉干、肉棒等,叠加公司掌握的炭烤工艺、组织蛋白制造技术及丰富的产品配料,形成了多样的产品品类。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产品体系丰富,为多家传统知名休闲食品品牌商提供ODM服务,为客户增加其产品品类、提高运营效率,践行新旧产业融合。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的费用分别为1,096.40万元、1,132.16万元和1,338.59万元。ODM模式主要依靠研发和生产驱动业绩增长,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时以品牌、研发、销售及生产驱动业绩增长,因此公司研发费用率较高。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煌上煌3.073.272.94
海欣食品1.111.101.88
盐津铺子2.631.922.09
立高食品2.912.622.75
平均2.432.232.42
真美股份4.634.444.23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取自其公开信息,为截至2020年末的统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3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研发活动对于扩展产品品类、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产品安全、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均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变化,终端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包装、口味、口感等方面的偏好也会发生变化,研发的投入是维系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亦能体现公司科技创新特征。
4、员工学历
公司作为ODM服务商,一线生产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较可比公司高(例如,2020年末公司生产人员占比达到71.63%,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的37.64%),而一线生产人员的学历基本为高中及以下(例如,2020年末公司生产人员中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比达到98.04%)。因此,为提高可比性,在不考虑高中及以下学历员工的情况下,截至2020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员工的学历结构如下:
单位:人、%
项目煌上煌海欣食品盐津铺子立高食品同行业 平均占比真美股份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本科及以上39039.4715327.2732137.1537438.6836.634444.44
大专59860.5340872.7354362.8559361.3263.375555.56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取自其公开信息,为截至2020年末的统计数据。

公司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为44.44%,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36.63%。此外,为了增强研发能力,公司与知名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入华南理工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的多名食品科学、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教授、研究员先后在公司担任特聘技术顾问;引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多名博士研究人员参与指导公司的研发工作。因此,公司的人员学历具有一定科技创新的特征。
5、技术水平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础研究能力有限,因此其研发往往是基于全行业基础研发成果的应用创新。而真美股份作为肉类休闲食品ODM厂商,其技术水平不体现在某一个技术环节,而是体现在设备、工艺、配方的成套体系,形成了在风味、口感、口味与生产成本的综合技术优势。
目前,与公司经营模式相同和生产同类产品的非上市公司规模较小,公开信息较少,可比性较低;而与公司相对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经营模式有差异且主要的生产品类不同。
公司的肉脯类及即食肉丸类产品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科技创新特征。
(1)肉脯类
公司主导了肉脯产品标准的制定,是国家标准的主起草单位之一。公司主要产品“真美”牌肉脯是广东省名牌产品,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肉脯产品出口港澳量居全国前三位。公司的肉脯类产品在设备、工艺与配方上具有优势。
在设备方面,公司拥有《肉脯自动成型披肉机》(ZL201721360893.6)、《肉脯拉丝压片机》(ZL201721582569.9)与《肉脯的自动配料装置》(ZL201921277799.3)等9项与肉脯生产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与筋膜分离机、解冻库设备和高温热泵技术等6项与肉脯生产相关的非专利核心技术。相关设备技术体系贯穿原材料预处理、半成品生产、产成品包装等各个环节,在提高产品出品率、提高生产自动化和提高产品生产安全与质量等各个环节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生产工艺与配方方面,公司将低温腌制发酵技术、生物酶嫩化技术结合潮州菜酱料和烹饪技法,做出口感软硬适中,更适合粤港澳和东南亚口味的肉脯产品;公司研发的果木炭烧热循环技术与温控技术,不仅为产品增添风味和起到更好的杀菌作用,还使肉脯受热更均匀,可提升口感、口味和延长货架期。
此外,公司还掌握了组织蛋白制造技术与植物蛋白肉添加技术。通过高温高压、组织化等工艺将蛋白粉制成的具有类似于瘦肉组织结构的产品,使其富有咀嚼感、具有良好的吸水性、保油性。公司有《即食仿肉蛋白干的生产方法》(ZL201310340236.5)发明专利与《拉丝蛋白仿肉制造机》(ZL201921269881.1)实用新型专利,生产的植物蛋白肉结构更致密有弹性。而公司主导了SB/T10823-2012 《畜禽肉制品加工中使用非肉类蛋白制品导则》 行业标准的制定,解决了肉类休闲食品中添加植物蛋白肉而导致的产品结构松散、风味失衡等问题,使产品更营养、健康。
因此,公司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2)即食肉丸类
公司的即食肉丸类产品不仅是将传统的速冻肉丸转变为预包装即食食品的创新,而且还改进业内传统即食肉丸的口感、口味缺点,打开即食肉丸的市场空间。
传统的即食肉丸生产工艺在生产、杀菌过程中会因温度较高而使产品失水严重、口感干柴、肉感较差等,导致产品口感、口味较差而无法获得终端消费者的认可。为了克服前述缺点,公司自行研发设计改进生产工艺及流程,主要改进如下:(1)在选用的材料方面,公司增长较为显著的即食鱼丸等鱼制品,主要以高凝胶强度的海捕鱼糜为主要原材料,蛋白质及其他营养成分丰富;(2)在打浆工序中,公司精准控温防止蛋白质变性;(3)在水煮工序中,公司将工序拆分为低、高温两道,低温水煮工序中通过生物酶、多糖类增稠剂等联合作用使蛋白质形成稳定凝胶,令肉丸口感Q弹多汁,高温水煮工序中进行定型;(4)在杀菌工序中,公司运用综合保鲜技术(涉及专利名称:即食潮式牛肉丸的生产方法,专利号码:ZL201310340237.X),在较低温度完成杀菌,达到减少营养成分损失、提高产品多汁感和Q弹性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公司不断研发的新品类,如蟹黄风味球、蛋黄包心丸等,进一步扩展即食肉丸类产品的系列品规,受到终端消费者的欢迎。
目前,公司的即食肉丸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尚未见其他公司掌握相同的全套工艺技术,达到公司的产品水准。
6、成长性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渐形成了以肉脯、肉丸、肉肠、肉松为主要品类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体系。过去,公司产品主要围绕粤港澳的市场需求进行研发,以肉脯为核心产品,在粤港澳地区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的成长性具有科技创新的特征。
在累积了一定的资金实力、核心团队和技术研发能力之后,公司立足粤港澳地区谋求其他地区的发展。一是,公司随着ODM客户的扩张和在华北、华中、华东等地区寻找经销商合作,了解各地区市场情况并收集终端消费者的需求;截至2020年末,公司在全国各地有合作的经销商84个,当年经销收入达5,976.51万元。二是,公司通过设备、工艺、配方的调整,投入大量研发成本,积极研制适合当地风味、口感和口味的产品;公司于2015年研发成功较为适配北方干、硬的口感和口味的新型特级猪肉脯金丝肉脯,并在华北市场逐渐打开局面。三是,公司加快对肉丸、肉肠的研发,以形成更立体的产品体系打开局面;公司从2013年开始对即食丸类进行技术储备和专利布局,于2018年正式研制成功推向市场,即食肉丸在报告期内销售增长迅速受到市场欢迎,逐渐发展成即食鱼丸、蟹黄风味球和蛋黄包心丸等鱼制品系列产品,成为公司的核心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较小和产能利用率较低并非公司成长性不足,而是公司受“新冠疫情”、“非洲猪瘟”和“香港游行”影响了原有的肉脯销售及对外发展步伐所致。2018年,公司肉脯类产能为3,674.88吨,产能利用率为106.49%,而产销率为100.95%。公司肉脯类产品供不应求需要扩大产能,因此规划了味和道厂区并于2019年下半年正式投产。然而,2019年,“香港游行”事件影响了公司对境外的肉脯类产品销售;2019年,“非洲猪瘟”疫情引起公司原料的价格大幅上涨,公司肉脯类产品价格的上调影响了产品的销售增长;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了公司向粤港澳以外地区的拓展,同时公司原有客户也因为疫情的不确定性采取较为保守的经营策略从而影响了公司产品销售增长。
2019年至2020年,受上述情况影响,肉脯总市场规模从230.39亿元降低至155.62亿元,中小厂商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而公司的肉脯类产品收入在经历2019年的影响后,2020年从20,842.78万元恢复至22,115.71万元,经测算对应的生产端市场占有率从2.04%上升至3.21%,为自然派、沃尔玛、味之牛厨、珍之味、真之味与广州酒家等知名品牌商的唯一的肉脯类产品ODM供应商。而公司的另一核心产品即食肉丸2018年至2020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8.16万元、797.96万元与3,322.74万元,经测算对应的生产端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19%、8.39%和28.13%,销量与生产端市场占有率增长速度较快。2020年,公司已成为主要客户自然派、名创优品与广州酒家的唯一即食鱼丸类产品ODM供应商。
综上,公司具有“三创四新”特征,符合创业板定位。

Ghost望舒 发表于 2024-1-29 17: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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