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cent 发表于 2022-10-16 14:48:10

IPO案例:关于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帖最后由 Pincent 于 2022-10-16 14:51 编辑

问题 10:关于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申报材料显示:

发行人管理层基于内控和套期有效性相关机制的建立,自 2020 年 10 月 1日起对满足条件的远期外汇合约执行套期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处理对发行人报告期基于外汇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存在较大影响。

请发行人:

(1)结合发行人使用外汇衍生工具的规模、相关内控建立过程及套期有效性的判断依据等,说明发行人自 2020 年 10 月前后相关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的规定;

(2)量化分析说明相关会计处理对发行人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使用外汇衍生工具的规模、相关内控建立过程及套期有效性的判断依据等,说明发行人自 2020 年 10 月前后相关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的规定;

(一)外汇衍生工具的规模
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美元兑人民币外汇远期及期权的购买、交割、平仓、展期、失效期权的金额如下:


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交割、平仓金额和公司美元收款金额、合并口径境外收入金额的对比情况汇总如下:


公司购买外汇衍生产品的目的是平滑汇率波动对海外销售业务的影响,从报告期内实际到期交易情况来看,外汇衍生产品的交易规模与公司美元收款金额及境外收入金额较为匹配,未出现超出正常经营需求外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二)相关内控建立过程及套期有效性的判断依据

自公司开始使用外汇衍生金融产品锁定美元销售到期收款汇率起,公司管理层逐步完善外汇产品内部管理流程、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并在制定的外汇风险策略下加强业务部门、资金部门等的沟通,以逐步提高外汇工具与外币销售回款的配比关系,并逐步完善对套期有效性的持续评估。

公司 2020 年 9 月完成重组,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公司建立了执行套期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在购买远期外汇合约时,将其与很可能发生的预期外币销售指定了套期关系,并准备了指定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文件内容包含评估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套期有效性的过程,从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经济关系、信用风险影响是否占主导地位、以及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三方面,确认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套期有效性,并开始持续评估套期有效性。基于上述内控和套期有效性持续评估的建立,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开始对满足条件的远期外汇合约执行套期会计准则。公司管理层将远期外汇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将很可能发生的预期外币销售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套期策略及目的是为了应对未来的销售订单的外币回款的汇率风险。

公司资金部在购买远期外汇合约时准备指定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书面文件中包含了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并经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批。此外,公司资金部每月月末持续评估所有存续的指定套期关系的套期有效性,相关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

1、评估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否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公司将其购买的远期外汇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将很可能发生的预期外币销售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公司购买的远期外汇合约是指公司应于交割日按照约定汇率卖出美元,买入相应人民币,当人民币相对美元升值时,外币回款金额减少,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增加,两者风险对冲可降低汇率风险。因此,公司的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受到汇率波动风险的影响,且呈现出相反的变动方向。

2、对于上述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评估相关银行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判断其信用风险对价值变动的影响是否占主导地位。针对公司的外汇套期业务,由于交易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商超、电商,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合作历史上尚未出现大额货款拖欠等重大风险事项,违约风险较小;套期工具交易对手为评级为 AAA 级且在存续期内无降级趋势的国有银行或者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履约风险较小。因此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相对较小,并不占主导地位。

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是否还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评估是否存在套期比率的失衡导致的套期无效。公司的被套期项目主要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美元销售,套期工具主要为出售美元买入人民币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司根据预测的未来月度美元收款金额来购买美元远期外汇合约,未来每月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金额不会超过每月预测的美元收款金额,因此公司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和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一致,均为 1:1。当公司与客户由于其他商业原因导致订单安排发生变化,公司会评估更新后的未来收款预测与套期工具的比率,对于超出未来收款预测金额的套期工具所导致的权重失衡,公司会将其划分为无效套期部分。


公司 2021 年度主营业务外销收入规模已超过 47 亿元人民币,收入主要来自境外客户。公司预计未来收入规模仍会稳步增长,公司指定套期关系的套期工具,在 2022 年和 2023 年到期交割的金额分别折合人民币约为 15 亿元和 11 亿元,远低于预期的未来销售收入金额。因此公司认为未来由于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所导致的套期无效不重大。

综上,因发行人外汇套期保值相关内控和套期有效性持续评估自 2020 年 10月 1 日起建立,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后相关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规定。而由于发行人在 2020 年10 月前并未设立相关内控,也未准备任何说明套期关系指定的书面文件,因此并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前后相关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如下:

2020 年 10 月前,公司的远期外汇结汇合约不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以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部分)。相应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二、量化分析说明相关会计处理对发行人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1、关于外汇套期保值对发行人税前利润的影响

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未运用套期会计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对税前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2021 年末,公司持有的名义合约金额为 38,500 万美元和 600 万欧元的远期外汇合约满足套期会计条件,期末公允价值人民币 8,880.56 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中,计入投资收益的套期无效部分人民币 602.51 万元,套期工具对应的被套期项目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4,363.44 万元。

2020 年末,公司持有的名义合约金额为 58,200 万美元的远期外汇合约满足套期会计条件,期末公允价值人民币 5,739.06 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中,套期工具对应的被套期项目预期收入尚未实现,2020 年无转出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2、模拟测算外汇套期保值对发行人 2020 年及 2021 年经营业绩影响

(1)情景一:假设 2020 年初执行外汇套期保值政策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

假设从 2020 年初开始执行套期保值会计政策,发行人 2020 年和 2021 年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就套期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对发行人执行套期会计的相关流程执行了穿行测试,对流程中的关键内部控制执行了控制测试;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外汇衍生产品台账以及未来分月度的收入预测和外汇收款预测,复核发行人持有外汇衍生产品的规模与收入、回款数据是否匹配,并就上述事项与发行人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3、复核发行人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有关的具体会计政策、公允价值的确认方式,复核是否适用套期会计准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自 2020 年 10 月前后相关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的规定;

2、发行人的相关会计处理对发行人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与实际情况一致,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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