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cent 发表于 2022-10-16 18:22:13

IPO案例: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管理或销售活动,薪酬在各项费用之间的划分依据,将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

本帖最后由 Pincent 于 2022-10-16 18:26 编辑

关于研发费用问题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主要研发人员均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具备一定的激励作用,相应的人均薪酬较低;刘助展、张仕兵既是高级管理人员又是核心技术人员;根据保荐工作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24 名、39 名和 78 名,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在 2019 年度显著提升并在 2020 年保持稳定。剔除刚开始产生销售收入的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平均薪酬与同行业的恒玄科技、博通集成相比,无显著差异。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存在将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

(1)技术人员的具体职能,作为研发人员进行核算的依据;刘助展、张仕兵薪酬费用的归集对象,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员工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管理或销售活动,若存在相关人员薪酬在各项费用之间的划分依据;

(2) 2019 年度研发人员薪酬显著提升的原因,发行人研发项目与销售是否存在关系, 若认为研发薪酬提升与销售增长相关请进一步分析理由;

(3)发行人对研发活动的定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研发项目与销售项目的关系,发行人研发项目是否均有立项、是否与销售项目重合;

(4)换货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将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原因;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之间是否能明确区分,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技术人员的具体职能,作为研发人员进行核算的依据;刘助展、张仕兵薪酬费用的归集对象,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员工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管理或销售活动,若存在相关人员薪酬在各项费用之间的划分依据

1、技术人员的具体职能与人员核算依据

公司技术人员归属于公司研发中心,主要负责芯片数字逻辑设计、芯片模拟电路设计、芯片后端版图设计、芯片量产测试、软件工程、硬件工程等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工作。除刘助展和张仕兵外,其余技术人员均专门从事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工作,因此,公司将相关人员作为研发人员进行核算,其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

2、刘助展、张仕兵薪酬费用的归集对象,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员工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管理或销售活动,若存在相关人员薪酬在各项费用之间的划分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仅刘助展和张仕兵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管理或销售活动。

综合考虑刘助展、张仕兵的任职部门、工作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和内容等, 将刘助展、张仕兵在任职期内发生的职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或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刘助展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刘助展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和研发总监,主要负责统筹开展公司整体研发工作,其对应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

2019 年 11 月至今,刘助展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其工作内容主要侧重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其对应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2)张仕兵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0 月,张仕兵担任公司制造工程部总监,主要负责晶圆厂的技术、流片对接以及先期工程研发等工作,其对应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张仕兵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工程设计中心总监和运营中心总监。2019 年 10 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原制造工程部的相关研发职能调整至工程设计中心,张仕兵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工程设计中心和运营中心,主要负责公司芯片产品的先期工程研发、晶圆厂技术及流片对接等研发工作,其对应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

2020 年 11 月至今,张仕兵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程设计中心总监和运营中心总监,其工作内容侧重于统筹公司 IPO 事宜、负责日常三会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等工作,其对应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二)2019 年度研发人员薪酬显著提升的原因,发行人研发项目与销售是否存在关系,若认为研发薪酬提升与销售增长相关请进一步分析理由

公司研发人员薪酬组成为基本工资加奖金,其中奖金主要根据研发项目的完成情况、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当年盈利情况进行核算并发放。2019 年度研发人员薪酬显著提升,主要系由于 2018 年公司尚处于发展初期,产品刚刚流片并实现销售,全年经营业绩不高,研发人员薪酬整体相对较低,2019 年度随着公司产品销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提升,为激励研发人员和保持研发团队的稳定性,管理层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绩效考核情况提高了研发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奖金;2020 年,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整体保持稳定。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消费需求、终端应用场景等确定研发方向,研发人员薪酬和公司销售增长不直接挂钩。

(三)发行人对研发活动的定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研发项目与销售项目的关系,发行人研发项目是否均有立项、是否与销售项目重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将研发活动定义为“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白牌市场,终端客户较为分散,不同于主要服务品牌市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不存在针对某一具体客户、终端品牌的定制需求进行研发的情况。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研发项目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型号的对应情况如下:



公司研发项目均履行了立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研发人员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动态,针对目标市场状况、主要竞争对手、重点需求情况等进行分析,形成《市场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研发中心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对新产品技术方案、制造工艺、进度计划、知识产权、潜在风险等进行可行性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研发中心编制《产品开发计划书》。

公司研发项目系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消费需求、终端应用场景等确定, 通过不断的技术迭代升级以及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均经过立项,已实现销售的产品与研发项目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四)换货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将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原因;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之间是否能明确区分,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1、换货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将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原因

公司的换货主要由产品质量瑕疵导致,公司对产品不良率超过 1%部分的不良品为客户进行换货处理。

公司具体的换货流程为:客户因产品质量瑕疵问题向公司提出换货申请,公司收到客户退回的不良品后,研发部门对不良品进行测试并发布分析报告,确认不良品属于公司产品质量瑕疵问题并且产品不良率达到 1%以上。随后,客服部向总经理提交换货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客服部告知客户处理结果并重新编制发货单,同时备注换货订单号,仓库根据客服部重新编制的发货单进行发货。

研发部门会对客户退回的不良品进行测试,确认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以便后续产品的不断改进。退回的不良品被研发部门领用并用于测试,因此公司将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由于换出产品生产的初始目的系用于销售,即使客户退回的不良品被研发部门领用并用于测试,换货成本仍属于营业成本,因此审计调整将其计入营业成本。

综上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将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申报会计师已进行审计调整,调整后,公司不存在将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公司换货的内部控制流程和研发领料的内部控制流程明确可区分,不存在混同的情况。

2、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之间是否能明确区分,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1)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之间是否能明确区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研发项目设立了研发项目台账,登记核算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确保计入研发项目的费用符合公司研发管理制度中所明确的标准。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费用、股份支付费用、光罩费用和技术服务费等, 与其他成本费用之间可以明确区分,主要费用项目在研发与其他成本费用之间分 摊的方法为:

①职工薪酬费用归集公司专门从事研发直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职工薪酬;

②股份支付费用归集公司针对主要研发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费用;

③光罩费用、技术服务费归集用于研发新产品的光罩费用、技术服务费;

④研发领料按照研发部门的领料申请和领料单注明的研发用途进行归集;

⑤其他费用规模较小,主要包括租金物业水电费、研发设备折旧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等,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情况和申请报销用途进行确认和归集。

(2)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研发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设计开发程序》、《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从项目立项、研发投入、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人才培养和奖励、绩效评价、研发经费管理等方面对研发工作及财务核算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①公司已建立与研发项目相对应的人、财、物管理机制,具体包括人员管理内控机制、财务管理机制及物资管理内控机制。其中,研发人员管理内控机制包括研发人员薪酬标准及绩效政策、研发人员培训及日常管理等,主要对研发人员实施有效的管理;研发物资管理内控机制主要对研发设备采购、研发材料领用及使用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研发财务管理机制主要对研发支出及核算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规范。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在研发台账上据实清晰记录研发费用归集分配过程,定期对项目费用和项目进度进行复核,保证项目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进行。

②公司研发人员定期撰写工作简报并在办公系统及时记录项目进度,项目组定期召开会议,以此实现公司对研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控;公司制定的《设计开发程序》对研发项目的业务流程和进度节点进行了规范,研发项目立项前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对产品开发计划进行评审,使公司能合理评估研发项目的可行性。

③公司制定的《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明确了研发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 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研发开支用途和性质据实列支研发支出,并建立了研发支出的审批制度,不存在将与研发无关的费用在研发支出中核算的情形。

综上,公司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之间能够明确区分,研发相关的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总经理,了解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职责,是否存在员工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管理或销售活动的情形;

2、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明细清单及员工名册,将各研发项目中的研发人员与员工名册进行核对,了解研发人员的专业、受教育程度、年龄、入职年限以及工作履历情况,确认其工作是否研发相关;抽查公司研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及工作日志,检查研发人员是否均实际参与研发项目;

3、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报告期内各部门员工薪酬在各项费用之间的划分依据,以及刘助展、张仕兵薪酬费用的归集对象;

4、获取刘助展、张仕兵的调查表,了解前述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及具体工作职责等,分析前述人员的职工薪酬归集口径是否合理;

5、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 2019 年研发人员薪酬大幅提升的原因,是否与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存在直接关系;

6、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项目台账,以及各项目对应的立项文件、项目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复核研发项目与销售项目的对应关系,核实研发项目是否均有立项;

7、获取并查阅公司《设计开发制度》、《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等相关研发管理制度, 了解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8、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公司换货明细表,查阅对应的销售合同,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和销售人员,了解客户退货的背景、流程及会计核算方式;

9、检查公司的研发领料单和财务凭证,核查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除总经理刘助展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仕兵外,其余研发人员均专门从事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工作,作为研发人员进行核算,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公司总经理刘助展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仕兵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管理或销售活动,按照其任职部门、工作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和内容等, 将其职工薪酬在各个期间进行划分并计入相应费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理的依据;

2、2019 年度研发人员薪酬显著提升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研发项目与销售增长不存在直接关系;

3、公司研发项目均履行了立项程序;研发项目系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消费需求、终端应用场景等而确定,形成的是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消费需求或应用场景的产品,而非根据某一具体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开展研发工作,研发项目不存在与某一具体客户的销售项目重合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换货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具有合理性,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系公司会计差错,审计调整后不存在换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公司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之间可以明确区分,研发相关内部的主要控制制度健全。

问题 7:关于研发费用

根据问询回复,刘助展 2016 年 12 至 2019 年 10 月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和研发总监,张仕兵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工程设计中心总监和运营中心总监,两者对应期间的薪酬计入研发费用;2021 年,公司采购 IP授权使用费后所研发的部分产品已实现量产,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将根据芯片销量支付对应的提成费,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根据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部分与研发相关的费用跨期的情形;研发领料未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记录不准确。

请发行人说明:

(1)上述期间内刘助展、张仕兵是否同时承担研发职能和管理职能,将刘助展、张仕兵相应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是否准确;

(2)刘助展、张仕兵工作内容后续侧重于管理工作,对公司研发活动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研发团队是否稳定;

(3)采购 IP 授权使用费后实现量产的具体产品,相关产品量产销售的时间,量产前 IP 授权使用费的确定依据;

(4)研发费用跨期的具体情况及发生原因,研发领料的内控是否健全有效。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研发费用截至性测试情况,并对研发费用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上述期间内刘助展、张仕兵是否同时承担研发职能和管理职能,将刘助展、张仕兵相应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是否准确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刘助展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9 年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张仕兵任公司副总经理、工程设计中心总监和运营中心总监。前述期间,刘助展和张仕兵主要承担研发职能相关工作,同时兼顾部分管理职能工作。

刘助展和张仕兵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任职期间、工作职责及内容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刘助展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全面统筹公司整体研发工作,主要承担研发职能相关工作,根据重要性原则,该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

2、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张仕兵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工程设计中心总监和运营中心总监,主要从事先期研发、晶圆厂流片和技术对接等研发相关工作,根据重要性原则,该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

综上所述,前述期间内,刘助展、张仕兵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合理。

(二)刘助展、张仕兵工作内容后续侧重于管理工作,对公司研发活动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研发团队是否稳定

1、刘助展工作内容后续侧重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张仕兵工作内容后续侧重于日常的三会治理、投资者关系维护等工作,二者后续虽侧重于管理工作,不参与具体细节的研发工作,但作为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仍会参与制定公司未来技术研发方向和确定研发战略,统筹公司各研发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对研发活动存在重大影响。

2、公司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并建立良好的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已拥有一支高效、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其中设有研发总监 4 名,研发经理 6 名,负责具体的研发工作。针对两人之前负责的具体研发工作,已分别转交给芯片设计中心总监、应用设计中心总监和工程部经理等。

3、刘助展工作内容偏重于管理工作后,在其全面统筹下,公司研发团队人员数量从 40 多人增加至 100 多人,成功研发多个项目,并取得多项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张仕兵工作内容侧重于管理工作后,工程设计中心仍由其分管,在其统筹下,研发团队已完成多个先期研发项目,并主导建成中科蓝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物联网芯片联合实验室,参与 22nm 工艺制程升级等重要任务。

综上所述,刘助展、张仕兵工作内容侧重于管理工作后,亦会参与战略层面的研发和技术方向的制定,对公司研发活动存在重要影响,其工作侧重点转变后,公司研发活动开展顺利,研发团队稳定。

(三)采购 IP 授权使用费后实现量产的具体产品,相关产品量产销售的时间,量产前 IP 授权使用费的确定依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采购 IP 授权后,所研发的部分产品已实现量产销售,相关产品及对应量产销售的时间、量产前 IP 授权使用费的确定依据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 IP 授权后,在产品量产前,一次性或分次支付固定的授权使用费。公司一般在授权方交付技术文档时,确认对应的 IP 授权使用费,如合同有约定分阶段收费的,则按照各阶段的授权费履约情况,分阶段确认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采购 IP 授权后实现量产的具体产品,相关产品量产销售的时间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量产前 IP 授权使用费的确定依据合理。

(四)研发费用跨期的具体情况及发生原因,研发领料的内控是否健全有效

1、研发费用跨期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

(1)具体情况、发生原因
2020 年,公司存在研发费用 17.60 万元,跨期计入 2021 年 1-6 月的情形,主要原因系:2021 年年初,公司决定根据 2020 年已申请或获授权的专利情况,奖励相关的研发人员。由于最终奖励方案未确定,公司未在 2020 年计提该笔奖金。2021 年 2 月,公司审批通过最终奖励方案并发放奖金,金额合计 17.60 万元,相应计入研发费用。前述奖金占 2020 年度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0.08%、占 2020年度研发费用的比例为 0.34%,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很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作出正确判断。

(2)整改规范措施
为避免日后出现费用跨期情形,公司已加强工资计提和费用报销时间的管控,要求人力行政部在当月 5 号前,必须提交上月/上年度工资、奖金计提明细;公司业务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于费用发生后及时进行报销或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费用预提,公司财务部每季度末进行管控排查,以确保在资产负债表日成本费用归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研发领料未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记录不准确的原因

(1)研发领料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原因
2018-2020 年,公司未要求研发人员在研发领料申请单上注明项目名称,而是每月根据产品系列与研发项目的对应关系,将领料成本归集至研发费用台账的具体研发项目中。

(2)研发领料用途记录不准确的原因
2018-2020 年,公司部分研发领料用于商业推广、换货等用途,存在研发领料用途记录不准确的情形,具体情况为:

①2018 年,对于非销售用途的产品出库,公司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审批流程,同时,当年非销售用途的出库数量很少,且基本为测试、调试(含客户退回的不良品测试)等研发领料情形,为不影响研发领料进程,公司指定由研发部门负责所有非销售用途的领料申请和管理;

②2018-2019 年,财务部在归集核算研发费用时,未跟踪研发部门领料后物料的实际去向,仅将研发部门的领料记录作为入账依据,因此,公司将研发部门的领料全部计入了研发费用-研发领料;

③2019 年底,因鼎捷 ERP 系统上线的需要,公司针对前期存货出库的类型进行系统梳理,并与研发部门的研发领料明细台账进行核对,发现部分研发领料用于换货、商业推广等非研发用途。针对前述情形,公司加强了研发领用去向的跟踪管理,要求客服部、品质部对换货、商业推广的领料台账进行整理,保留客户投诉处理单、对账沟通函等支持性单据。

针对前述情形,会计师已针对 2018-2019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调整,同时,2020 年起,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根据领料实际用途进行财务核算,不存在将非研发用途的领料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3、公司持续对研发领料相关内控进行完善
(1)销售推广样品由客户通过 CRM 系统进行申请并说明原因,并由客服专员复核,客服部经理审批;

(2)换货流程由品质部门发起,品质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后提交质检意见,并制作待补货清单,发给客服部审核清单中订单信息的准确性,无误后经总经理审批通过,方可出库;

(3)财务部在进行账务处理前,需将非销售用途的存货出库用途,与研发部领料台账、CRM 系统数据及品质换货台账核对。

(4)内审专员定期对非销售用途的存货出库的相关单据及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其是否存在内控流程未严格执行或会计处理不恰当的情况。

综上所述,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研发领料相关内控在所有重大方面健全有效。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报告期内各部门员工薪酬在各项费用之间的划分依据,以及刘助展、张仕兵薪酬费用的归集对象;

2、获取刘助展、张仕兵的调查表,了解前述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及具体工作职责等,分析前述人员的职工薪酬归集口径是否合理;

3、询问公司芯片设计中心总监、应用设计中心总监和人事经理,了解刘助展、张仕兵工作内容后续侧重于管理工作后,对公司研发活动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研发团队是否稳定;

4、访谈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了解采购 IP 授权后实现量产的具体产品和时间,了解量产前 IP 授权使用费的确定依据;

5、获取公司采购 IP 授权的合同、与 IP 授权方进行研发对接的邮件记录、流片测试记录等文件,核查公司确定量产前 IP 授权使用费的依据是否合理;

6、询问财务总监公司非研发用途的商业推广、换货等情形的存货出库情况,以“测试”、“调试”等事由进行领用并计入当月研发费用的原因,了解公司完善研发领料的内控措施;

7、了解公司与研发领料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检查内部控制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价与研发领料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8、获取公司品质部登记的换货台账,了解各次换货的原因,检查换货比例是否符合框架协议的约定;

9、获取客服部关于商业推广赠送客户产品的台账和赠送依据,了解客户奖励的规则,核实赠送依据是否准确、合理;

10、报告期内,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的研发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情况如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刘助展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9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张仕兵任公司副总经理、工程设计中心总监和运营中心总监。前述期间,刘助展和张仕兵主要以研发工作为主,将该期间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合理;

2、刘助展、张仕兵工作内容后续侧重于管理工作后,亦会参与战略层面的研发和技术方向的制定,对公司研发活动存在重要影响;其工作侧重点转变后,公司的研发活动开展顺利,研发团队稳定,其工作侧重点的转变对公司研发活动无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采购 IP 授权后实现量产的具体产品、产品量产销售的时间与实际情况相符,量产前 IP 授权使用费的确定依据合理;

4、2020 年,公司存在少量研发费用跨期的情形,主要系公司未及时计提专利申请相关的奖励所致,跨期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很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作出正确判断;

5、公司存在部分研发领料未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记录不准确的情形,公司已及时对前述情形进行了整改和完善,且申报会计师已对研发领料用途记录不准确等进行了审计调整;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领料相关的内控在所有重大方面健全有效;

6、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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