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soon 发表于 2022-10-17 11:24:24

拟IPO企业招股书前后披露不一致

2.关于信息披露质量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招股说明书第 191 页显示,2020 年发行人对 Avaya 销售收入金额为 7,838.88 万元;第 203 页显示,2020 年对 Avaya 销售收入金额为 7,800.90 万元。

(2)发行人2021年8月12日及其前次版本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192页显示, 2020 年 3-8 月,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0,131.13 万元;发行人 2020 年前三季 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3,220.89 万元,由此推算 2020 年 1、2、9 月主营业务收 入为 3,089.76 万元。但第三轮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 2020 年 9 月对第一大客户 Haverford 销售收入为 4,742.46 万元,已超过 1、2、9 三个月主营业务收入总和。 此外,发行人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 197 页显示,发行人 2020 年 3-8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 28,540.15 万元,该等修改未在《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 书修订的说明》中予以说明。

(3)发行人 2021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 379 页显示,2020 年视 频会议安卓终端、传统终端单位成本分别为 1,025.14 元、1,204.63 元,扣除运输 费用后单位成本分别为 841.92 元、1,243.69 元,即传统终端单位运输成本为负数。 发行人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将扣除运输费用后单位成本修改为 1,013.01 元、1,192.41 元,该等修改未在《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修订的说明》中 予以说明。

(4)发行人 2019 年对国科股份销售额为 1,063.30 万元,国科股份年报显示 当年对发行人采购金额为 1,237.27 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对 2020 年对 Avaya 销售收入披露前后不一致的原因。

(2)说明 2020 年 9 月对 Haverford 销售收入超过发行人 1、2、9 三个月主营 业务收入总和的原因,发行人 3-8 月主营业务收入历次招股说明书前后披露不一 致的原因。

(3)说明 2020 年视频会议终端单位成本披露前后不一致、单位运输成本为 负数的原因。

(4)说明 2019 年对国科股份销售收入与国科股份披露采购金额存在差异的 原因,报告期内对国科股份及其他客户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未在《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 修订的说明》对修订内容充分说明的原因,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是否勤勉尽责。

【回复】

一、 说明对 2020 年对 Avaya 销售收入披露前后不一致的原因

经核实,2020 年度,公司对 Avaya 的销售收入为 7,838.88 万元,其中主营业 务收入 7,800.90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37.98 万元。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系统计 口径不同所致。

二、说明 2020 年 9 月对 Haverford 销售收入超过发行人 1、2、9 三个月主营 业务收入总和的原因,发行人 3-8 月主营业务收入历次招股说明书前后披露不一 致的原因

经核实,发行人 2020 年 9 月对 Haverford 销售收入 4,742.46 万元,该数据低 于发行人 1、2、9 月三个月主营业务收入 14,648. 24 万元。 发行人 2020 年 3-8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 28,540.15 万元,发行人在 2021 年 8 月 12 日披露招股说明书时,误将 2020 年 9 月的主营业务收入 11,590.98 万元统 计进入了 2020 年 3-8 月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因此将公司 2020 年 3-8 月的主营 业务收入误披露为 40,131.13 万元。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在更新招股书 2021 年半年度数据时,对更新的 2021 年半 年度数据和更正修改的数据以楷体加粗标明。

在更新招股书过程中,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发现了上述错误,并进行了修改,且对修改后的数据以楷体加粗标明,保 荐人已勤勉尽责,但由于工作疏忽,未在《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修订情况的说 明》中进行描述。

三、说明 2020 年视频会议终端单位成本披露前后不一致、单位运输成本为负 数的原因

发行人 2020 年安卓终端和传统终端的单位运输成本分别为 12.13 元/台和 12.22 元/台,发行人 2020 年扣除运输费用后的安卓终端和传统终端的单位成本分 别为 1,013.01 元和 1,192.41 元,发行人 2021 年 8 月 12 日披露招股说明书时,误 将 2020 年扣除运输费后的安卓终端和传统终端的单位成本分别披露为 841.92 元 和 1,243.69 元。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在更新招股书 2021 年半年度数据时,对更新的 2021 年半 年度数据和更正修改的数据以楷体加粗标明。在更新招股书过程中,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发现了上述错误,并进行了修改,且对修改后的数据以楷体加粗标明,保 荐人已勤勉尽责,但由于工作疏忽,未在《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修订情况的说 明》中进行描述。

四、说明 2019 年对国科股份销售收入与国科股份披露采购金额存在差异的原 因,报告期内对国科股份及其他客户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发行人 2019 年对国科股份销售额为 1,063.20 万元,国科股份年报显示当年对 发行人采购金额为 1,237.27 万元,二者差异 174.07 万元;发行人 2018 年对国科 股份销售额为 207.10 万元, 国科股份 2018 年年报显示当年对发行人采购金额为 208.47 万元,二者差异 1.37 万元。

保荐人在核查发行人与国科股份的交易时,关注到了该差异,前述差异主要 系国科股份年报披露金额为含税金额(包含未收到发票的暂估入库金额),而发 行人披露的金额为不含税的金额所致,具体差异明细如下:

核查程序】

1、交叉比对首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一轮问询回复招股说明书、二轮问询回复 招股说明书和三轮问询回复招股说明书,核查修改情况;

2、复核一轮问询、二轮问询和三轮问询的问题,核查问题回复是否全面,是 否按照要求进行补充披露;

3、关注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披露的相关数据与维海德披露的数据是否存在 异常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20 年度对 Avaya 的销售数据差异原因系统计口径不同所致。

2、发行人在计算 2020 年 3-8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 2020 年扣除运输费用后 的安卓终端和传统终端的单位成本出现错误,在更新招股书数据时,发现了前述 错误并进行了修改,且对调整后的数据以楷体加粗标明,保荐人已勤勉尽责,但由于工作疏忽,未在《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修订情况的说明》中进行描述。

3、报告期内公司对国科股份销售收入与国科股份披露采购金额存在差异主要 系国科股份年报披露金额为含税金额(包含未收到发票的暂估入库金额),而发 行人披露的金额为不含税的金额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其他客户不存在类似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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