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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案例:实控人与前配偶各持有发行人原控股股东50%股权,离婚股权分割对实控权稳定性的影响,是否存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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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9 10: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5、关于实际控制人

申报材料显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梁昌明与其前配偶范美凤原各持有明美制品50%的股权。

请发行人:

(1)说明梁昌明与范美凤因离婚导致的股权分割情况,相关股份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的控制权是否稳定。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梁昌明与范美凤因离婚导致的股权分割情况,相关股份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的控制权是否稳定

根据中国香港区域法院关于梁昌明与范美凤的离婚判决书、梁昌明及范美凤双方确认的财产分割文件,就梁昌明与范美凤的离婚财产分割,已明确梁昌明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均归属于梁昌明所有(梁昌明与范美凤均不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范美凤已确认其作为协议一方无权就该等资产向作为另一方的梁昌明提出任何主张。

梁昌明已书面确认,其与范美凤的离婚财产分割,不会导致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权属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其对发行人的控制权稳定。

在香港执业的周启邦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8月12日出具《有关:范美凤与梁昌明在FCMC 592/2018离婚案中财产分割之法律意见书》,确认:“1.1就梁先生与范女士之离婚诉讼FCMC 592/2018的财产分割并没有影响梁先生在China Corporate Limited,TWS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TW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明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TWS Industries Limited (明美实业有限公司),Guangzhou TWS Communication & Electric Products Limited (广州明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珠海齐心傲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1.2就梁先生与范女士之离婚诉讼FCMC 592/2018的财产分割并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1.3就梁先生与范女士之离婚诉讼FCMC 592/2018的财产分割不会影响梁先生在China Corporate Limited,TWS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TW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明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TWS Industries Limited (明美实业有限公司),Guangzhou TWS Communication & Electric Products Limited (广州明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珠海齐心傲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综上,梁昌明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均归属于梁昌明所有,范美凤已确认其作为协议一方无权就该等资产向作为另一方梁昌明提出任何主张。梁昌明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的控制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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